香港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
申请资格
凡拥有净值不少于一千万港元资产以投资于获许投资资产类别的人士,可申请以资本投资者身份来港定居。这计划现时适用于外国籍人士、澳门特区居民、中国籍并已取得外国永久居民身份的人士、无国籍但已取得外国永久居民身分并持有确实可以重新进入该国文件的人士,以及台湾居民。由于内地实施外汇管制,所以新政策现阶段不适用于内地人士。
投资类别
现时获许投资资产类别为指定金融资产包括股票、债券、存款证、后偿债项,以及合资格的集体投资计划(即单位信托基金或互惠基金)。资本投资者可投资于一种或混合投资于多种获许投资资产类别。
投资者在提交申请前的六个月内,或在申请获原则上批准后的六个月内所作的获许投资,均可被计算在计划要求的港币一千万元的投资内。
即使投资组合有任何资本增值,投资者也不得变现或套现。另一方面,倘若投资类别内的项目价值降至港币一千万元以下,资本投资者无须填补差额。投资者亦须定期申报合资格投资组合的成份及价值。
成为永久居民
成功申请者可带同配偶及未满十八岁的受养未婚子女以受养人身份来港。在通常居港连续七年后,他们可依法申请居港权。
申请时间
入境处约需时4-6个月处理申请;如所提交的文件不足,处理程序将受阻延。
联系我们
我们很欢迎阁下与我们商讨有关移民的明细,请先行以电邮、传真或邮寄阁下的个人资料给我们,以便研究最合适的方案。这些资料应该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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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护照影印本(如国内人仕需要获得外国护照或永久居留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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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证明文件(如国内人仕, 请提供公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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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证明文件(如国内人仕, 请提供公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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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过往两年不少于650万港元的个人资产证明(包括:银行存款、房地产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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